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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人大常委会机关召开杜绝酒驾醉驾专题警示教育大会

发布时间:2024年03月29日08时38分  作者:李宁  来源:州人大常委会机关党委  编辑:管理员  阅读次数: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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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6,州人大常委会机关召开杜绝酒驾醉驾专题警示教育大会,通过安全警示教育课、反面案例通报等方式筑牢机关党员干部职工的思想防线,杜绝酒驾醉驾违纪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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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体质不同,酒精的代谢速度也不同,‘隔夜酒’仍有可能构成酒驾,今天大家看到的这些都是发生在我们身边因酒驾醉驾带来惨痛教训的案例……”会议邀请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政治处副主任张浩作安全警示教育专题宣讲。他围绕全州道路、交通违法、交通事故等基本情况,紧扣酒驾醉驾的产生原因、社会危害、认定标准、处罚标准、认知误区及党员、公职人员酒驾醉驾违法移交等方面的知识,通过引入真实典型案例,用视频、图片等方式为机关在职和部分退休党员干部职工上了一堂生动的警示教育课。随后,州纪委州监委派驻州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监察组相关负责同志通报了近期发生在身边的酒驾醉驾反面案例,并就机关党员干部职工杜绝酒驾醉驾提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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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指出,州人大常委会党组高度重视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机关党组(党委)要按照常委会党组的要求,坚决担起机关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认真履行“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职责,各分管领导履行好“一岗双责”,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要强化纪律教育,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及即将开展的集中性纪律教育为契机,推动党内法规学习常态化制度化。要深入学习《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聚焦知识盲区,通过旁听案件审理、以案促改等方式增强法治意识。要强化警示教育,突出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强化党员干部的法治观念。要严格监督管理,机关纪委要切实履行好监督责任,与派驻机关纪检监察组强化同频共振,严格日常监督管理,突出重大节日和重要敏感时段,常态化开展检查,对酒驾醉驾问题“零容忍”,确保不发生酒驾醉驾等非职务违法犯罪及纪律作风问题;机关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和离退休干部职工要本着对自己、对家庭、对他人负责的态度,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规,彻底打消侥幸心理,杜绝酒驾醉驾等违法行为。

会后,大家纷纷表示,此次专题警示教育活动让自己充分认识了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严重危害性,在今后的工作和生活中,将牢固树立“酒驾就是高压线”意识,保持清醒头脑,时刻牢记自己党员和公职人员的身份,从自身做起,为身边的亲属朋友做好表率,加强自我约束,带头遵纪守法,做到守法安全文明驾驶。

州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秘书长、机关党组书记李光林出席会议并讲话,州纪委州监委派驻州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监察组相关同志,州人大常委会机关在职和部分退休党员干部职工60余人参加会议。

(州人大常委会机关党委  李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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